金融界消息,6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了《遵义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遵银保监罚决字〔2023〕10号)》、《遵义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遵银保监罚决字〔2023〕9号)》、《遵义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遵银保监罚决字〔2023〕8号)》,处罚信息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遵义中心支公司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对直接负责人刘敏、主管徐谦处以警告并罚款壹万元,对支公司处以罚款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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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阅读:泰康人寿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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