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甘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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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合作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合作市录豆昂林区附近有一只类似鹿的野生动物受伤,需要救助。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野生动物有明显受伤痕迹,经过图片和资料对比,最终确定其为国家“三有”野生动物——狍子,随后民警对其采取了保护性救助。经过观察,救助人员确认该野生动物精神状态及生命体征正常,因右后小腿受伤,无自由行动能力。
民警随即将其带回森林警察大队做进一步观察处理。于2月10上午送至甘肃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尕海保护站)进行救助、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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